内容详情
我省实施“区域通办”,申请法援更方便
本文字数:743
本报讯(记者 万森)截至8月中旬,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区域通办”案件1551件,其中市域通办43件、跨市协办5件、站点直办1503件。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5月以来,江苏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打破法律援助跨层级、跨区域受理壁垒,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优质、高效。
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出台的《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工作指引》,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分为市域通办、跨市协办、站点直办三种类型。
市域通办: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向设区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第一个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接收审查,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跨市协办:指申请人跨设区市申请法律援助的,由接收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跨市转交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站点直办:指申请人到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申请的,工作站点可以在法律援助机构指导下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整合资源探索市域范围内跨区域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区域通办案件,各设区市法律援助机构统筹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建立区域通办法律援助人员库,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结合受援人主客观因素、案件难易程度、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在库内指派人员办理区域通办案件,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更好更快满足受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
目前,徐州、常州、盐城等地已建成相关人员库。优化流程由省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完成法律援助管理系统适配改造,通过信息化辅助手段,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线上开展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培训,明确法律援助机构的具体职责,完善申请材料接收、谈话、初步审查、材料转交等工作细节,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