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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答疑
如何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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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因为缺乏技能,一直找不到稳定工作。我想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可以参加哪些培训,有什么利好政策吗?
答: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岗位工作能力以及职业转换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可以掌握新的技能和知识,拓宽职业发展道路,还可以增强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如果劳动者取得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就可以作为高技能人才,享受年薪制、协议工资制,以及企业的特岗特酬。同时,各地也出台相关政策,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今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任务目标是:从2025年起到2027年底,聚焦就业岗位挖潜扩容,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6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就劳发〔2025〕4号)提出,从2025年到2027年底,围绕增加制造业、服务业紧缺技能人才供给,以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其中,聚焦高精尖产业与急需行业、就业重点群体等开展补贴性培训3000万人次以上,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乐业。
为帮助促进就业重点群体掌握基本就业技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即六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不仅如此,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还可以获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有就业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关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设置的培训专栏,根据其中公布的培训信息,了解当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类型、职业(工种)名称、补贴标准及培训机构等,根据自身需要检索信息,自主选择培训类型。很多地方人社部门还会在办事大厅、招聘会等场所设立咨询专区,为劳动者提供培训信息介绍、现场报名等服务。
江苏省劳动关系研究院 刘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