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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动十九条举措化改革蓝图为生动实践

——《关于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方案》解读(上)

    本文字数:2735

本报记者 王鑫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省总工会等18家单位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方案》,提出实施“凝心铸魂、赋能成才、匠心奉献、暖心关爱、强基固本”五大行动,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引领建功立业、保障产业工人待遇、壮大产业工人队伍。

据省产改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出台后,我省第一时间对《意见》逐词逐句研究,分解为28项任务98条措施,逐条对应到相关厅局,会商制定针对性的落实举措,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形成《关于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方案(征求意见稿)》。3月28日,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部署推进会召开,审议通过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再次征求17家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产改相关单位意见建议,进行完善修改。5月26日,省总工会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汇报了江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内容主要包括2018年以来江苏产改工作具体情况和深入谋划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意见》的思路举措。经省委深改委同意,省总工会积极与其他17家省产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签《方案》,历时两个月完成会签。

本文对《方案》的主要内容与政策点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级工会更好地理解把握《方案》,进一步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切实提升深入推进产改的能力水平,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方案》包括7个部分,19条举措,正文约5600字。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即在我省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大军,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名左右市级工匠,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打造绿色低碳转型核心支撑力量,推动产业工人在我省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二至第六部分为改革举措,即“五大行动”。

一是实施凝心铸魂行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方案》提出,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思想政治引领首要任务。创新打造“中国工人大思政课”,持续深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到班组”工程;要大力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大企业党员发展力度,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持续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强调要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入课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在教育宣传上丰富形式、加大力度。

重点关注:

1.提高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加全省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研修班名额比例,鼓励推荐产业工人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2.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消除在苏国有企业党员空白班组。

3.支持在大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在职业学校开设“劳模工匠大讲堂”,在高等学校设立劳模工匠兼职导师。

二是实施赋能成才行动,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提出,要鼓励支持产业工人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素质。政府推动层面,探索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社会支持层面,要适应平台经济发展,广泛开展数字技能、新媒体运营等新业态培训。工会参与层面,要广泛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建设各级各类工匠学院等等;要大力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推动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进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平台建设。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健全竞赛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建好用好公共在线学习平台。要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建好用好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库和“工会服务职工创新创造云”,推动企业将职工创新纳入企业研发体系、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并支持产业工人参与标准研制,加强创新型、技能型班组建设,进一步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重点关注:

1.适应平台经济发展,广泛开展数字技能、新媒体运营等新业态培训。

2.建设各级各类工匠学院,举办工匠人才创新培训营,选送优秀工匠赴境内外知名企业交流学习,组织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和海外培训班。

3.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

4.建好用好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库和“工会服务职工创新创造云”,推动企业将职工创新纳入企业研发体系、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实施匠心奉献行动,示范引领建功立业。《方案》注重畅通产业工人纵向、横向两个维度发展通道,以消除产业工人成长成才道路上技能形成和职业发展障碍为抓手,提出一系列依托制度机制保障产业工人发展权益的创新举措。在纵向发展上,《方案》提出,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体系,推动技能人才评价社会化、市场化,鼓励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各类院校全面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探索行业协会技能认证证书通用制度,推行“车间+考场”互动评价模式。在横向贯通上,《方案》提出,推动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互通,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方案》强调,要加大工匠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江苏工匠”培育工程为龙头,大力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制造业人才培育工程、江苏五一工匠培育计划等,努力培养造就更多既懂科技又懂产业的工匠人才。《方案》提出,要发挥劳模工匠大师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鼓励建立创新工作室联盟,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环节上形成攻关合力机制,组织劳模工匠参与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和工匠学院建设、“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和“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等。

重点关注:

1.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体系,组织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2.推动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互通,将优秀产业工人培养成技术领衔人、管理带头人,培养一批兼具专业素养与管理才能的中层管理者,努力在发展劳模工匠成为企业高层管理者方面有突破。

3.支持各地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

4.工匠人才培育是新时代党的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5.大力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制造业人才培育工程、江苏五一工匠培育计划等。

6.经市级组织部门同意后,设区市总工会可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培育市级工匠。

7.组织劳模工匠参与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和工匠学院建设、“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和“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