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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劳动争议”审判让老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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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芬兰某跨国公司不远万里送来中文、英文、芬兰文三语锦旗,点赞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涉外+劳动争议”审判方式。这是记者7月30日下午在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履职五周年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据介绍,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是全省审判职能最全面、案件类型最丰富的基层法院,2022年3月1日起增设了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芬兰某跨国公司送来“洋锦旗”,正是由于该法院采用“涉外+劳动争议”审判方式,审结两件涉外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一例。新区法院将国内劳动法与外企治理规则、经合组织企业准则相衔接,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获得跨国公司高度认可。
记者获悉,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深入贯彻平衡保护理念,在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形成“四步法”工作机制,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这“四步法”为:
示范诉讼:针对已受理的案件迅速进行研判,从中选定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案件,通过公开审理等方式,明确裁判导向,为系列案件的处理提供方向。
诉前化解:以示范案件的调解方案为参照,对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潜在纠纷进行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切实提高纠纷实质化解效率,降低成讼率。
诉中调解:在平行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法官的专业指导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高效定分止争,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诉后指导:案件审结后,对当事人进行指导,帮助其理解裁判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正确履行义务,巩固解纷成果,同时对相关企业或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其规范管理,预防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