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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卡”千万别给别人,容易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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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互联网账户,就能轻轻松松获取高额报酬?这种“0成本”赚钱的“好事”,你心动吗?千万小心。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什么是“两卡”犯罪?
所谓“两卡”是指电话卡、银行卡。
电话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而“两卡”犯罪,就是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涉及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收购“两卡”用来做什么?
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里,“两卡”是诈骗分子的“得力助手”。银行卡:犯罪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需要把诈骗得来的钱“洗一洗”才能转入自己的账户,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大量租借或购买来的银行卡,就是“洗白”的工具。
电话卡:被用来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身在境外的犯罪分子还会利用GOIP设备,远程操控境内手机拨出诈骗电话,这种电话一般不会被标记为境外电话,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互联网账号:犯罪分子为了行骗并逃避监管,有大量账号需求,这些租来或买来的账号,可能被冒用身份向亲友骗钱,可能被用来发布违规广告、垃圾营销,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还会被用来洗钱。
“两卡”真实案例
近期,李某因利用手机卡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被行政处罚。经查明,诈骗分子通过 QQ 向李某发送兼职类消息,声称只要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目标,即可获得丰厚现金奖励。
在金钱的诱惑下,李某未能充分认识到此类行为的违法性与风险性,选择协助诈骗分子群发上百条关于教育退费类的涉诈短信。在帮助诈骗分子实施完诈骗行为后,李某不仅未收到所谓的 “酬劳”,反而因参与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两卡”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金融惩戒】 (一)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与开立机构既有协议约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除外;
(二)停止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支付账户余额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除外;
(三)暂停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新开立的银行账户应遵循本条第(一)项要求。
【电信网络惩戒】 (一)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功能以及过户等业务;(二)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电话卡注册的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功能及业务;(三)不得为惩戒对象开立新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等以及提供网站、应用程序的分发、上架等业务。
如何避免成为“帮凶”?
1.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 U 盾等个人重要物品,不随意借给他人 。
2.坚决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
3.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
4.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 ATM 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防范安全风险 。
5.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
6.一旦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 110 向公安机关举报 。
莫因一时贪念,陷入 “两卡” 犯罪陷阱。提高警惕,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