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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成立十周年迎十八项司法保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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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南京江北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的国家级新区。今年是江北新区成立十周年,也是江北新区法院履职五周年。7月8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服务保障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举措以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据了解,服务保障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举措包括五个方面,一共十八条:

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方面:作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江北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众多。新区法院将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 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自主培育品牌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相关合同纠纷,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流动关系,保障领军人才集聚。

营造一流产业发展环境方面: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基石。新区法院将发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办公室牵头作用,开展“法链万企千社”活动,为产业平台“法律体检”,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把握不同产业司法需求,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保障新业态发展;完善数据产权保护规则,护航数字经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利益,激发市场活力。

保障金融集聚区建设方面:江北新区全力打造扬子江产业金融集聚区。法院将依法审理各类金融纠纷,促进金融服务实体,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法律风险;保障绿色金融创新改革,支持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审判与行政监管协作,防范金融风险;推动健全非法金融活动整治机制。

保障江北新主城建设方面:随着江北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区法院将构建涉重大工程项目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优化建设工程、房地产等领域案件审理机制,提升城市宜居功能;聚焦青年创业、就业、消费等法律问题,激发城市青春活力;审理品质服务消费纠纷,营造高水准消费法治环境;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深化纠纷专业治理。

促推扬子江法务区建设方面:作为扬子江法务区重要部分,江北新区法院将在涉外商事、商事、建设工程等领域探索市场化调解机制;推动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域外法查明中心,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更新裁判理念,平等保护中外企业权益;加强涉外审判队伍建设,探索“涉外审判 +”协同机制,打造涉外纠纷解决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