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帮扶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
淮安市总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
本文字数:483
本报讯 (通讯员 宋秋兰 卢克余)为切实做好建档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及时启动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近日,淮安市总工会下发通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明确了补贴对象、启动条件、补贴标准、资金保障,有效地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影响。
此次联动机制补贴对象为市直和各县区建档困难职工。启动条件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即可,一是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当月同比涨幅达到3%;二是全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当月同比涨幅达到3%。启动方式由市总工会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价格指数通知市县两级职工帮扶中心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明确补贴标准,安排、督促、指导价格补贴资金发放。其中,价格补贴标准按月测算,测算方法为CPI 或 SCPI 当月同比涨幅在3%~5%(不含5%)之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我市当月低保标准的1/12;CPI或 SCPI当月同比涨幅在5%(含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50%,为淮安市当月低保标准的1/8。
通知还明确了资金保障,建档困难职工价格补贴资金,纳入困难职工帮扶年度预算,从同级财政拨付给总工会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