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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让无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成功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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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小张原本在扬州从事外卖配送员的工作,今年春节过后,他放弃了又苦又累的外卖员工作,来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一家工厂成为一名酒店用品针织操作工。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才上班没几天,一天在上夜班时,他一个人要管几台机器,其中有一台机器出了故障,他就伸手去抽线,这时机器掉了下来,砸到他手上,导致他一只拇指当场全砸没,食指也只剩下一点点。小张手被砸伤后,工厂也给他积极治疗,并支付了小张的全部医疗费。

前不久,小张伤愈出院,他就来到工厂找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一开始,老板答应一次性赔偿小张二十万元。然而,就在双方讨价还价之时,老板娘却站出来说,小张处于试用阶段,工厂与小张不是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动合同,只肯酌情赔一点,这让小张很不满意,于是,他找到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扬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考虑到小张入职时间短、对法律知识不了解等情况,为了防止遗漏关键证据,告知其将老板垫付医药费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就诊记录等证据进行收集,并约定时间由中心律师详细梳理。

在梳理了小张的材料之后,律师发现确实证据不足,经过努力,律师终于帮助小张找到了有力的证据。由于小张到杭集这家工厂上班,是自己爱人与工厂老板娘商谈的,于是让其爱人把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全部截图发来,经过律师抽丝剥茧,发现公司和当事人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按月支付一定数额工资等对话,为其确认劳动关系提供了有效佐证。律师帮助其梳理证据后,小张前往扬州市人社局工伤处提交材料。后经过对方举证等程序后,成功为小张认定工伤,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伤案件当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不少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缺乏相关证据,导致维权困难。劳动者入职后一定要同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同时尽量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身份证明、管理证据、业务证据等证据材料。如果不幸受伤,将就诊记录、公司垫付医药费记录、救护车出车记录等证据保存好。企业如果在30天内未申请工伤,劳动者可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对企业而言,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参保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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