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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发生工伤如何维权?

    本文字数:1064

律师您好:

我于2024年9月1日入职某公司,公司规定试用期过后才交保险而且写在劳动合同里了,我也签字了。我的试用期到2024年11月30日才结束。但是我在2024年10月15日的下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受伤后我一直休息在家,公司没有给我发工资,也没有给我申报工伤,我该怎么办?后续赔偿事宜我该怎么做?

务工人员 张女士

张女士您好:

感谢您的咨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如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解答如下:

首先,试用期并非公司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您于2024年9月1日入职,公司以试用期为由未缴纳社保,即使相关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并经您签字,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该条款依法无效,公司仍需承担为您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第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您在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由于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您自2024年10月15日起因伤停工,您可要求公司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确定)等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您所在的公司如未在交通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准备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明确非本人主要责任)、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材料,以证明劳动关系及事故伤害事实。待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若公司拒绝履行义务,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此外,您还可以向交通事故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可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需经伤残鉴定)等项目,其中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可在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赔偿中重复主张,但其他赔偿项目可按“就高补差”原则处理,即先通过交通事故获得赔偿,不足或未涉及部分由公司补足差额。

最后,请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卡流水、考勤记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与公司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这些材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希望您顺利维权,早日解决问题!

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