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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十六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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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6月4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南京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南京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记者获悉,今年4月,南京市中院出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举措》(以下简称《十六条举措》)。

《十六条举措》有“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精准司法服务供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提质增效护航发展大局”等主要内容,涉及多个领域。

推动“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4.0版走深走实,完善宜商司法服务平台运行规则,在企业集聚地增设宜商司法平台。建立保全快速反馈、保全异议快速响应机制,完善涉保全案件快审快执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专项执行行动。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心关切,开展新公司法和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治宣讲,助企开展“法治体检”,设置企业关切全流程主动回应清单,设立“宁法助企护营商开放日”,提升经营主体“出海”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依法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经营主体及时获得支付。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支持行政机关建立“首违不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依法纠正“小过重罚”、违法设立市场准入门槛、趋利性执法等不当行为。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前瞻性研究,提升对首发经济创新业态包容度。依法规制恶意索赔、惩治违法索赔,严惩自媒体对经营主体的敲诈勒索、恶意诋毁商家声誉等行为。注意区分恶意侵权和经营合作中发生纠纷的情形,既严惩恶意侵权,又引导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