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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典型案例
依法规范区域协商机制 提升区域集体合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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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八卦洲街道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西北部,面积56平方公里,有“中国芦蒿第一乡”之称。属涉农街道,以种植业为主,保持着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特色。街道现有常住人口约3.7万人,下辖7个村和1个社区。辖区内有生产型企业、食品加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交通运输、农业合作社、个体企业、新业态组织等251家,涉及多个行业领域,有就业人员近5000人。有基层工会组织43家,工会会员近3000人,其中独立建会34家,村(社区)工会9家。
【协商背景】
区域内小微企业多、服务型组织多、职工流动率高。因职工人数少,建立工会难,基层工会组织的缺位,职工难以依靠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即使有工会组织,也面临不敢谈、不会谈,企业不愿谈现实难题。十多年来,努力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但签订集体合同只有35家,村(社区)区域集体合同8份,涵盖企业32家,受益职工1666人。随着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的下发,《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5月1日的实施,进一步激发了街道劳动关系三方通过建立街道区域集体协商制度,维护区域内各行各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内经济协调发展、企业组织良性竞争、职工有序流动的动力。经调查论证,决定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8月30日下午八卦洲街道区域性集体协商会议在陌上花渡会议室成功召开。
【协商过程】
一是成立区域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街道区域性集体协商专题会议,部署工作。
二是广泛调查摸底。以社区、工业园区为单位,发放《致八卦洲街道企业及员工的一封信》《八卦洲街道区域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八卦洲街道区域集体协商议题征集调查表》。
三是依法推选协商代表。企业方代表由街道商会推荐,由区域内用人单位民主推选并公示,经50%以上同意后产生,首席代表由商会会长担任;职工方代表由街道工会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并公示后产生,街道工会主席为首席代表。双方依法各产生10名协商代表。
四是召开企业、职工座谈会。通过召开多行业企业负责人、职工座谈会,广泛宣传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对维护区域内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优势,了解区域内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形成对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的共识。
五是确定区域集体协商议题。根据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优势,突出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综合调研和职工诉求,将首次区域集体协商议题确定为:
1.区域内生产型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
2.各相关行业多工种最低工资标准;
3.区域内各单位能级激励奖励参照标准(特殊荣誉津贴)。
六是要约、应约。8月15日,街道总工会向街道商会发出了集体协商的要约,行政方在8月22日给予了应约函。会议如期召开,集体合同条款经协商达成一致。
【协商成效】
一是协商确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内生产型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用工22元/每小时;农业合作社劳务用工人员报酬不低于10元/每小时。
二是协商确定了5个行业17个工种标准。
三是协商确定区域内企业能级激励奖励(特殊荣誉津贴)参照标准。
1.荣获区级以上各类荣誉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2.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武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通常前三名)一次性奖励:500~3000元;
3.设立师带徒津贴:300~500元/月。
【专家点评】
1.具有先行实践性。是贯彻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将《条例》中关于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法律条款在街道真正落地、生根,为推进区域性集体协商提质扩面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2.具有较强约束力。职企双方代表的产生、集体合同的审议通过,依法在区域内公示,提交企业、职工审议,经50%以上企业、职工同意,对辖区内251家用人单位、近5000职工具有约束力。实现了区域集体合同的广覆盖,维护了区域内职工基本权益。
3.具有针对性和实施性。协商确定的三个议题,涵盖了区域内5大行业、17个工种,确定的工资底线和各行业工时工价标准,基本满足了区域内用工形式,条款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区域内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
区域集体协商,解决了小微企业单独开展集体协商难,企业、职工代表不会谈,不敢谈,企业不应约、不愿谈问题。
搭建了街道工会“上代下”维权工作机制,将“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基本职责落到实处。增强街道工会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区域集体合同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激发了员工加入工会的激情,促进了用人单位自觉组建工会的积极性。
戴金富 王寿红 梅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