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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顶格处罚!江苏重拳出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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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森 摄
近日,信用中国、企查查等信源显示,我省东台某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巨大、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被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信息显示,该所代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大、分布广,涉及全国32个省份,严重扰乱了专利工作秩序,且该所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过程中,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上述行为构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情形,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据此,本次处罚可能并非最终结果,该代理机构或将面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这是首个省级专利管理部门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作出的顶格处罚,也是全国首个省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该行为作出顶格处罚的案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表示,顶格处罚只是对该代理机构的第一步措施,顶格处罚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也只是江苏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个案例。下一步,针对此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多发于部分职业技术院校、医疗机构和低科技含量企业的现状,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格处罚,彰显依法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鲜明导向。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大量涌现,且变化多样。根据《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主要包括8种行为,比如,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等等。这类行为严重扰乱专利秩序、浪费审查资源、降低专利质量、损害创新环境、影响国家和企业形象。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下,江苏系统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通过加大对代理机构的惩戒力度、开展专利申请质量前端排查试点、加强预审环节专利申请质量把控等举措,实现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逐年下降,高质量专利申请逐年上升。同时,开展专利代理“蓝天”行动,提出“五大治理”任务,即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明确了“早发现、全周期、严打击、多维度、一体化”的治理目标,并确定了16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定期检测代理服务质量、推进“触发式”监管、建立“吹哨人”制度;突出代理质量导向、引导依法招揽业务、规范代理服务流程、加强从业人员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无资质代理、违规商标代理等违法行为;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社会评价、行业评价等方式,推动创新主体择优选择服务机构;着力注重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管育协同,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通讯员 张锋 记者 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