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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暖人心 解决劳动者“忧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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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从被申请人资金监管账户将260余万元划扣至法院案款专用账户中,为78名农民工追回了欠薪款。
岁末年初,徐州市贾汪区总工会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联合法院等部门采取“先予执行”保障举措,实行快调快处快办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先予执行”措施即采取“法院+”模式,在法院判决作出之前,通过协商,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协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欠薪,并立即付诸执行的高效化解劳动纠纷的办法。贾汪区总工会强化“先予执行”讨薪工作合力,依托法院加强与人社、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劳动争议信息互动、案件互报、相关事务协商的制度,及时掌握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有关信息,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责,现场指导和督促劳资双方处理工资拖欠问题,形成化解涉及农民工劳资纠纷的合力。
贾汪区总工会畅通工作渠道,构建以区法律服务平台为龙头、镇级法律援助服务站为骨干、村(居)法律援助点为触角的三级服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农民工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贾汪区总工会为了更好方便农民工维权,做好“先予执行”追讨工资工作的先行代理,要求辖区内法律援助服务站(所),在日常业务办理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先行代为受理,然后转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核,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获得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先批准给予法律援助,后审查相关材料,法律咨询、代书、案件代理实现全覆盖,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和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地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认真排查调处农民工欠薪、工伤、劳资合同等方面的纠纷,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共办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322件,协议金额101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3%。
桑娟 阚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