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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总获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先进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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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胥明虎 通讯员 孙小舒)近日,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表彰2021~2023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徐州市总工会荣获“2021~2023年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市级工会。

近年来,徐州市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求,将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推动民主管理在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规范程度不断提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企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在大型国有集团企业探索推进与企业管控模式、管理层级相匹配的多层级职代会。坚持和完善职工董监事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常态化机制,不断丰富与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全市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基本实现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全覆盖。

非公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引导非公企业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建制,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平等协商确定,并及时进行厂务公开。将民主管理建制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代表的民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引导非公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体面劳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民主管理建制路径不断丰富。全市县(市、区)、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等各级组织通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指导、协调和推进建制。推广“1+3”模式,即:职代会+职工代表议事制度、职工代表提案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三项制度同步建立,形成了职代会、厂务公开、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统筹谋划、联动推进的良好局面,持续破解建制难、运行难、职权落实难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