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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民营经济20条”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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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江苏出台4个方面20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月16日,省政府召开“以学促干、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场,介绍解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江苏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接近六成的GDP、六成多的税收、近七成的全社会投资和企业研发投入、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2023年,江苏民营经济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占比53.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7954亿元。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省比重超八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达到88.8%,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1400万户,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06.2亿美元、占全省比重提升至43.9%,是外贸稳中提质的关键力量。

《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主要是就当前制约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聚焦民营企业“最愁、最盼”,制定“政策带感、企业有感”、充分体现江苏辨识度的政策举措。在具体内容上,提出4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

提振发展信心,优化服务水平方面,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破除招标投标壁垒、优化涉企行政服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拖欠账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提升发展动能,加大要素供给方面,从强化金融助企惠企、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大项目用能支持、加强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实打实地给予民营企业要素使用支持,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帮扶上解渴。

助力做优做强,推动创新方面,从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共享、支持企业转型提升、支持参与国际循环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举措,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

强化权益保障,稳定发展预期方面,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依法推动行政执法减免责任清单再“扩面”,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若干措施》还提出,江苏在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将出台“三张清单、一个指引”:第一张清单是建立省级年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今年除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的210个民间投资项目外,单列200个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当年投资652.2亿元。第二张清单是优化完善免罚轻罚清单,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第三张清单是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鼓励党政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真心实意靠前服务。一个指引是出台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市政、环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指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