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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加大服务农民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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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计洪才)近日,苏州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明确,到2020年,苏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比例保持在90%以上,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免费接受基本技能职业培训覆盖率达100%。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

《意见》提出,要坚持四个指导原则,一是包容和谐、公平对待,保障农民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统筹兼顾、优化布局,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进一步完善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布局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引导农民工合理分布;三是城乡一体、改革创新,逐步建立完善有利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户籍、住房、土地管理、成本分担等制度;四是分类推进、逐步实施,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要求,因地制宜、存量优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促进长期在城镇居住、有相对稳定工作的农民工有序融入城镇,循序渐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意见》还就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合法权益维护、公共服务享受、社会融合等提出具体要求。如在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机制方面,就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将农民工列为创业政策扶持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开业扶持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税费减免、小额创业贷款等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