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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倾倒铅酸电池废液 3人污染环境被批捕

南京七成废旧电池处置成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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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 通讯员 雨检)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不该为了蝇头小利而置环境于不顾,丧失应有的良知甚至去触犯法律。昨日上午,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记者了解到,涉嫌非法倾倒铅酸电池废液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于日前被批准逮捕。记者在发布会上同时获悉,南京全市目前登记备案具备回收和处理废旧电池资质的企业有3家,而该市真正送到这3家企业处理的零散废旧电池仅仅占总量的30%左右,仍有大量废旧电池没有通过专项回收治理体系处理。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喻某某、赵某某、刘某某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经营再生资源业务,虽不具备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但仍非法收购大量废旧电瓶倒卖牟利。因不含废液的电瓶价格较含废液的电瓶价格高,3人或指使他人或亲自将废旧汽车电瓶中含大量重金属铅的强酸废液倒入下水道中,严重污染环境。

该案是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涉及重金属铅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今年5月间,雨花台区环保局通过媒体报道得知案件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涉嫌犯罪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雨花检方提前介入此案,要求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查处合力,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及时对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有关资料显示,含铅污水排入环境中,可通过污染水体、土壤,进入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并有致癌风险。对此,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员张凌燕对记者表示,针对该案,检方在严查重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并要求环保部门牵头全区各街道、园区以及汽配城、大市场,划分责任片区,统一收集与运送,最大限度压缩零散废旧电池随意处理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