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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老赖”更需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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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各地多有曝光“老赖”名单,从曝光的力度来看,人民法院在解决“老赖”问题上,是有决心的。

通过闹市区和网络上曝光“老赖”的方式,可能是有部分“脸皮薄”的人,觉得丢不起人,被曝光后是会主动到法院还欠款。但是大部分“老赖”已经不在乎脸面,曝光、丢脸对他们来说早已习以为常。紧紧想依靠曝光让他们还钱,效果微乎其微。正如部分网友所言:“被曝光的部分“老赖”,照样豪车进出,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政府只不过是在用大笔的广告费在跟“老赖”的脸皮PK。

要解决当今社会“老赖”盛行、诚信缺失的办法,笔者认为需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首先,对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那些“老赖“们,不仅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还要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等交通工具;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其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等。如果“老赖”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了一系列的限制,无法在社会上正常生活,相信恶意拖欠欠款的人将会越来越少。

其次,要想彻底改变“老赖”盛行的现状,除了限制其出行、消费等措施,最根本的还是得依靠法律的严惩。

当今法律对“老赖”行为执行不严格是造成“老赖”盛行的重要原因。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虽然我国法律对欠债不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老赖”因为欠钱不还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多数经济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处结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就不了了之了。被强制执行的“老赖”们一边耍着“我就是没钱还”的无赖,一边却过着奢靡的日子。

对“老赖”们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如果当“老赖”要以牺牲人身自由为代价,那么相信欠钱者肯定会想方设法还清欠款。只有尊重法律并依靠法律的力量,形成全民守信的诚信文化,使“诚信”二字深入人心,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老赖”泛滥的现象,从而促进全民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