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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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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对未及时领取保证金的人员进行公告,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合法证明材料到郑陆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死亡的,可由其近亲属领取;有特殊情况不能本人领取的,可由亲属持委托书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将依法上缴国库。联系人:傅警官,0519-88930336。附详细情况:当事人:胡松,办案单位:郑陆派出所,金额:1000元,资金性质:保证金。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郑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