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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帮双职工接娃的“共享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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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
最近,杭州某社区出现了帮忙接娃的“共享奶奶”,引发关注。据悉,该社区目前有5位“共享奶奶”,她们做的是“一老一小”公益服务:接送双职工家庭的孩子上下学。(3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据了解,目前不少小学的放学时间比较早,这对于很多上班族双职工而言,“接娃难”便成了一大问题。于是,有的不得不向单位请假接娃,有的不得不花钱请人代为接娃。更有甚者,有的不得不任凭孩子自己放学回家,但安全却成了父母的一块心病。
难道就没有一个解决上班族双职工“接娃难”的好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杭州某社区推出的“共享奶奶”之举,无疑是一个好办法。
据报道,这些“共享奶奶”的共同身份是该社区的退休居民,最小的50岁,最大的65岁,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既热心又耐心,更有责任心。因而,由她们充当“共享奶奶”,让那些无暇接娃的双职工都很放心,也很感激。
笔者以为,“共享奶奶”既是一种互助行为,更是一种互信行为。一方面,有了这种“互助”,那些平时无暇接娃的双职工就可放心地把接娃的任务交给“共享奶奶”,自己能安心上班,不影响工作。另一方面,有了这种“互信”,“共享奶奶”也无形之中感受到了家长们的认可和尊重,不仅更加乐于加入到“共享奶奶”队伍当中来,而且积极性也更高了,责任心也更强了。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有了这种“互助”和“互信”,“共享奶奶”和双职工们之间的关系也更加融洽、更加和睦了。可见,这样帮双职工接娃的“共享奶奶”多多益善,不仅值得点赞,值得提倡,更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当然,“共享奶奶”的出现,也需要一把“规范伞”。一方面,如果是社区的招募行为,那就应该对“共享奶奶”的选拔、录用等予以严格把关,做到安全、可信,确保接娃不出现忘记接送、接错娃等纰漏,让家长放心、安心。另一方面,如果是邻里之间的个人互助行为,双方最好要签订一份书面合约,既让“共享奶奶”担起相应的责任,又确保接娃万无一失,避免万一发生意外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如此,才能让“共享奶奶”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帮助更多双职工家庭解决“接娃难”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