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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费拾零

    本文字数:868

郭良正

 

稿费,是作者的劳动报酬。作者写成的作品,被纸质报刊、电子类读物刊用后,都要根据所载的稿费标准,给予一定的稿费。为保证作者的权益,国家制定有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权益不受侵犯。规定刊发、转载、摘编作者的作品,应当自报刊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我曾多次收到报刊支付的稿费,这是经过日积月累修成的正果。刚开始写作投稿时,常常是石沉大海不见踪影。功夫不负有心人,不知从哪年开始,那个飘飞的稿费单就来了。由一年一张,到一月一张,再后来,一月多张的也有,渐渐地连续了起来。

细算来,刚开始的收入,够买盐吃了。我在网上爆过料,被很多人所不齿。后来,够买面粉吃了;再后来够买米、面吃了;又后来,够买粮、油了;又后来,够买粮、油、肉了。

其实,以上这些收获,都不是最大的。而最大收获是,通过阅读和写作,给我洞开了认识社会和自我的一扇窗口,架起了一座联通古今中外的桥梁,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大收获。

以上这些,没显示出“零头”来。在我的稿费中,还真有几个“零头”,证实“零头”的存在,而不是胡诌。多年前,在《人间福报》发表过作品,该报是台湾的佛界报纸,对方寄出的是新台币,按当天的汇率结算成人民币入账的,入账金额分别有93.80元、83.21元、65.82元、111.21元,让我很是感动,佛界的功德是如此的精确。

多数内刊不按规矩,是不给稿费的。去年在北方一家县级内刊上发篇散文。这家不但给了,而且给的187.50元,又是一家认真的刊物,让我疑惑的是他们怎么算出来的。

作品发表后,给稿费的,一般两个月、半年,或者年底一次性结算支付。超过这个时间,基本没啥指望了。但是,还有例外。要不是常在网上“搜喜”,真不知道2016年3期(季刊)深圳某家内刊发表我一组历史文化随笔。后来我有这家主编微信,谈起这事,我说想收藏一本样刊。他有些为难,这都八年了,恐怕不好找了。我仅仅想要本样刊,稿费的事情根本没想。一个多月里,我们反复交流。他不断查询。最终原因在我,稿子无留存地址、银行信息。又几日说,补。不但寄来样刊,银行卡里又有了稿费,您猜多少?876.45元。这是我的确幸,也是文人之间诚信的传奇。

接二连三的零头,这篇“拾零”没有白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