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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3万元!江苏发布旧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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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12月3日上午,江苏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内容。据悉,省住建厅此次牵头开展的补贴活动采用的是“事后补贴”方式。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省商务部门牵头先行开展的家装家居补贴工作,采用的是“折扣立减”方式,消费者完成消费后由商家代为申领补贴。“同一套住房不得重复享受两个补贴政策。”发布会上,省住建厅总工程师路宏伟介绍。

据了解,根据《细则》,今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财政主管部门发布补贴申领公告,明确申领方式,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