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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职工债权优先清偿
江苏发布破产领域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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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9月3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破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破产监督案件135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共计468件,取得了显著成效。发布会上还发布了6起典型案例,其中数起案例涉职工债权和农民工权益的维护。
案例一:破产领域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某制衣厂负责人张某为对抗正在执行的合法债权人,指使亲友周某等38人先冒充工人骗取法院调解书确认制衣厂拖欠工资200余万元,再申请制衣厂破产并申报职工债权,企图通过优先受偿侵吞破产财产。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后,查明张某等人虚假诉讼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案涉38份调解书全部被撤销,张某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
案例二:涉破产房地产企业的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某房地产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利用虚假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骗取法院生效判决,阻碍了4000余万元真实工程款债权和农民工工资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检察机关在查明虚假诉讼事实后,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向破产管理人预警虚假债权风险,推动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促成案涉农民工工资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优先受偿,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案例三:破产领域虚假劳动仲裁检察监督案。某科技公司因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为了避免破产后公司财产被债权人分配,串通10名亲友虚构职工债权提起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劳动仲裁调解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意图提前转移公司资产。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督促撤销虚假劳动仲裁调解书,并建议法院将被恶意转移的财产执行回转,交付破产管理人,维护了真实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案例四:破产领域涉企虚假仲裁的执行监督案。某电子制造公司的财产被冻结后,公司负责人串通13名亲友捏造职工债权,骗取劳动仲裁调解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图通过“执转破”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督促撤销虚假的劳动仲裁调解书,终结执行程序,并以虚假诉讼罪追究4人刑事责任,有效防止“执转破”程序的不当启动,保障真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