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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严厉打击“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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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国演出市场快速回暖,演唱会、音乐节、话剧、舞剧等各类演出数量剧增。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营业性演出场次19.33万场,演出票房收入167.93亿元。随着演出市场的回暖,“黄牛”也活跃了起来,许多演出门票开售即秒空,被“黄牛”炒到天价而冲上热搜。
“黄牛”肆意加价、疯狂倒票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管理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黄牛”倒卖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行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票务信息骗取钱款,或者倒卖伪造、变造的营业性演出门票,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和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利用自制软件控制平台系统进行抢票,可能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利用消费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或将信息提供出售给他人,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面对演出市场的“黄牛”乱象,一些城市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各地打击“黄牛”力度不断加大,但“黄牛”或许会暂避锋芒,却很难偃旗息鼓。他们针对监管执法不断更新手段、变换花样,“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服务项目”越来越多,比如雇佣大学生代抢、勾兑与明星合影收取天价费用等。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严厉整治。
近年来,“黄牛”倒票开始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线上“黄牛”呈现出人数众多、难以清查、不易甄别、票源渠道不透明、跨区域执法不联动等新特征和新问题。因而,“黄牛”跑到哪里,监管力量就要追到哪里,有关部门应与时俱进,及时将监管的主战场转移至线上,强化票务市场的线上监管。一是积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文旅、公安、网信、文化执法等部门除了演出场地的现场执法以外,还应在线上充分用好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权限,规范演出市场管理秩序。二是监管部门更好压实属地责任,线上交易具有跨空间、跨地域的特殊性,演出活动举办地与“黄牛”交易网站归属地往往不在同一个地域,地域之间、部门之间应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加强沟通交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等协调配合机制。三是扩大案件线索纳入渠道,“黄牛”线索举报也应延伸到线上,设置举报专用信箱,针对倒票、勾兑合影、有偿代抢等乱象,及时受理和处理举报线索,切实保证处理的时效与质量。
据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