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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将至,南京都市圈发布“保‘价’护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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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 通讯员 宁市轩)国庆长假将至,南京市、扬州市、镇江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联合发布“保‘价’护航”典型案例。据悉,南京都市圈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饭店、购物娱乐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这些典型案例包括: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价格欺诈案;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价外加价案;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价格欺诈案;宣城市宁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乡村生态旅游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客栈餐饮服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价外加价案;常州市溧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价格欺诈案等。
2024年4月,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对宾馆酒店行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官方公众号上标注豪华双床房门市价与现场标注门市价不一致,且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标注高级大床房被比较价格(划线价)未见价格解释说明,也未真实销售过。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2024年3月,宣城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4A级旅游景区门票收费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未对65周岁至70周岁游客实行免票优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宣城市宁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92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长假期间各地文旅消费市场火热,个别商家的不法行为不仅透支了企业信用,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守法、诚信经营。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旅游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反映和合理诉求,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南京都市圈诚信、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