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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检察+工会” 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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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协同作用,日前,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与金湖县总工会签订了《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据了解,该《合作协议》共有11条,明确了双方的目标任务。同时,建立沟通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九项机制。

其中,在线索移送机制方面,要求双方重点聚焦平台企业用工算法设置不规范、职业伤害风险高、社会保险参保难度大等新就业形态中劳动权益受侵害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强化双向案件线索移送。尤其是工会在劳动权利保障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在公平就业、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损害职工劳动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以及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向县检察院移送,县检察院探索开展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对符合条件的,开展支持起诉和民事裁判监督工作。

在办案协作机制方面,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职工劳动权益案件时,可以邀请工会开展案件的社会调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参加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作。工会在出具劳动法律“一函两书”时,通报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行使职能,助力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同时,还会为职工劳动权益维权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此外,双方围绕加强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的问题,定期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等行动,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

在法治宣传联动机制方面,双方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重大工作动态、重要政策、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检察机关将积极协同配合工会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活动,助推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氛围。

冯顺和 张雯菁 卢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