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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本文字数:389
苏州晗与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未按规定为杨孝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我府依法责令你单位按规定为杨孝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限期改正指令书》(盛府(综)改字〔2024〕第707005RS号)。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府(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2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3959627)领取《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拒不履行本指令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将可能影响你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并被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