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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未到,手机先到” 虚拟定位打卡遭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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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场人来说,考勤打卡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随着考勤打卡方式的多样化,各种弄虚作假的“花样经”也随之而来,并由此在职场中引发了不少纠纷。

张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程师工作,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30分至下午5点30分。入职一个月之后,该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张某存在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还发现他篡改定位违规使用钉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与张某沟通后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微信向张某发送了《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

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该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欠发工资15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500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15000元;以及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工资8500元。

根据该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钉钉考勤记录,系统后台显示在多个打卡时间段“定位功能正被模拟定位软件干扰”。张某通过此种方式伪造考勤记录,频繁迟到早退。后仲裁委作出裁决:该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工资5862.07元。张某不服,遂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涉案事实和双方证据,认定张某违反了劳动纪律,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该科技有限公司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无不妥。

法官表示,诚实信用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是劳动者基本的职业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劳动纪律。利用虚拟定位软件进行考勤造假,既违反了劳动纪律,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以员工多次存在考勤造假等事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不构成违法解除。

综上所述,遵守劳动纪律是职场中的黄金准则,也是维护劳资关系的最佳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诚信履行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