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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要避免哪些劳动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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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作为一个即将踏上社会、步入职场的新人,如何避免掉入不良用人单位设置的劳动合同陷阱呢?

答: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对求职者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实践中不少人由于缺乏经验或未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可能会掉入劳动合同中的陷阱。常见的劳动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类型,求职者需要特别防范。

一是“霸王”合同。所谓“霸王”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条款,比如单方面约定劳动者伤病残亡一切自理、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一律不得离职、无条件服从加班要求、对女职工结婚生育提出限制条件等等。这些条款有的违反了法律法规,有的侵害了劳动者权益。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予以修改。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主张约定无效。

二是“抵押”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要求提供担保、扣押身份证件或学历资质证书、支付服务费或培训费、抵押个人财产或财务权益等,限制劳动者跳槽,并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这种约定属于违法条款,如果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或个人财产已被公司扣押,有权随时要求予以返还,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三是“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正式的劳动合同和非正式的口头约定之间,存在矛盾或差异。个别信用不良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口头承诺一些福利和权益,但没有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和约定,就容易出现实际操作中不予执行或通过口头方式随时修改合同内容的情况。求职者要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避免“阴阳”手法。对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固定,为将来寻求法律救济做好准备。

四是“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比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不做明确约定,以便随时更改或根据自身需求填写,这可能导致劳动者在未来面临不确定性和利益受损的风险。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确保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要注意仔细阅读每一项条款,有疑义及时提出,有问题咨询专业人士。《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依法享有留存一份完整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五是“竞限”合同。“竞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加入竞争对手或自己创业的公司从事同类业务。这种劳动合同通常适用于重要岗位或涉密岗位,劳动者签订时一定要特别慎重,以免影响自身的职业自由和未来发展。遇到此类合同,劳动者需要仔细考虑竞业限制的期限和范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时可以拿到的经济补偿,以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新人劳动者要了解并避免以上劳动合同陷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职场生涯顺利发展。

江苏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刘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