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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书癖

路来森

    本文字数:1389

美国·费城心理分析学者诺曼·S·韦纳医生,对患“藏书癖”的人,有一段精彩的描述,他说:“他会主动购书,或受诱惑而购书;他会起盗心去偷窃;他会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他会做环球旅行,他甚至会与别人结婚,都是为了获得一本垂涎已久的书籍。”

这段文字,对于患有“藏书癖”的人的行为特征,真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不停地买书(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是“藏书癖”的最基本特征。藏书而成“癖”,就变得与常人不一样。他们对于所要收藏的书,会具有狗一样的嗅觉,鹰一样攫取的能力,会贪得无厌,永不满足。甚至于连性格,也变得怪异起来,比如多愁善感、反复无常,奢侈放纵、乖戾颠倒,自私自利、不近人情等。

“藏书癖”偷书,多有其人。不是为了钱,与穷富无关,甚至于与身份地位也无关;只是为了书,只是因为压抑不住对于“书”的强烈的占有欲望。

罗伯逊·戴维斯,曾在一九六二年写的一篇文章中,举过几个例子:大藏书家罗森巴赫,看到盖瑞克一七四七年朗诵过的强森的《序言》时,曾希望自己可以卑劣到直接盗走它;牛津大学图书馆创始人汤姆斯,必须在朋友的看守下,才能抑制想要偷书的强烈欲望;教皇英诺森十世曾经卷入盗窃著名藏书家蒙蒂尔珍贵藏书的丑闻之中……

而这三个人,都是又有身份,又有钱的人。

二十世纪最胆大妄为的偷书贼,是美国的斯蒂芬·卡里·布隆伯格。因为偷书,他多次被捕,又被多次保释。他曾经偷过全北美268座图书馆的书,总价值达两千万美元。1995年12月,他被保释出狱后,“消息传开,互联网上顿时狼烟四起。一想到这位计谋多端的偷书大盗又要出来浪荡,各地图书馆及博物馆的馆长与管理员顿生焦虑之心”。可见其,盗书影响之大。因为精于偷盗,斯蒂芬·卡里·布隆伯格曾受到一位黑手党老大的召见,黑手党老大认为:以布隆伯格这样“身怀绝技”的空空妙手,一身本领,却用来偷书,真是大材小用。于是,就劝布隆伯格,去偷黄金钻石等更易兑换现钱的东西。没想到,布隆伯格却回答道:“我一本书也不卖,是想收藏的。”

布隆伯格,一语道出了“藏书癖”的“偷”,与普通为金钱而“偷”的区别,所有的一切,到底还是为了“藏书”,都是因了那“书”的诱惑。

有人称偷书的“藏书癖”为“雅贼”,褒矣?贬矣?抑或亦褒亦贬?真是颇有意味。

若然“书为媒”,是“书”牵起了婚姻,那“书”也多了一份风雅;但若是,结婚是为了“书”呢?那婚姻,恐怕就有几分可悲了。

十九世纪英国藏书家理查德·赫伯,被人称为“恋书狂之最”。他在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等地有八所房子,每所房子都盛满了书。他从来没有停止过买书的狂热行为,只有一次中断过,据说,是因为他要结婚。他求婚的对象,就是理查森·科勒小姐;而理查森·科勒小姐,则是当时英国最出名的女藏书家,所以,人们猜测理查德·赫伯的求婚,就是为了理查森·科勒小姐的书——他是为“书”而结婚。

无独有偶,古文献收藏家托马斯·菲力普,前妻死后不久,就开始“物色”妻子的接班人。条件只有一个:有丰厚的嫁妆,可以资助他继续买书。他曾给自己的一个女朋友写信说:“给我五万英镑,我就是你的了。”可惜,女朋友没有“接招”。此后,十年之间,托马斯·菲力普有过十七次求婚,最后娶了一位牧师的女儿,新娘长得“矮矮胖胖”,颇为丑陋;不过,新岳父则可以每年给托马斯·菲力普三千英镑,供他买书。

为书而“婚”,甚至于,为书而牺牲婚姻;“藏书癖”,使“书”与“婚姻”,都成为畸形,真是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