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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业农民工大病医保有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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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建委获悉,7月1日起,南京市将实施新的建筑业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据了解,目前建筑外来务工人员中有很多是年轻的二代农民工,对大病医疗的需求少,对门诊的需求高,此次南京市将符合医保的门诊医疗费支付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大病病种中,原来的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扩大到整个器官移植手术。

在住院治疗上,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也有所提高。如,在三级医院住院,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90%,二级医院从90%提高到95%,一级医院从95%提高到97%。此外,在一个年度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可支付限额调整为18万元。超过1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95%。

农民工经过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仍有一大笔医疗费需要支付怎么办?新政让农民工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各项待遇,参保也不用缴费。本该自己掏的医疗费又可以进行第二次报销。大病医疗二次报销实行分段制,即超过基本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的部分,2万元—4万元报销60%,4万元—6万元报销65%。以此类推,10万元以上报销80%,上不封顶。

值得一提的是,跟普通职工一样,建筑业农民工享受医疗保险也是以市民卡为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