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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部门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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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苏民正)日前,省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十部门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实施关爱保护服务、加强资源整合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

此次监测摸排首次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流动儿童纳入排查范围,同时对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城乡留守儿童进行再排查,重点了解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入学入园情况、办理居住证情况、健康管理情况、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情况、残疾情况等信息。在全方位摸排基础上,“一人一档”建立完善台账,并对全省流动和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年龄结构、分布区域等总体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摸排以县(市、区)为主体,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村(居)为单元,充分运用“苏童成长”一站式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开展,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提供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相关基础信息数据, 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做好甄别分析和汇总梳理,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与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基层警务人员等力量联动,指导村(居)儿童主任、网格员等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等方式,逐人逐户进行排查,采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同时,加强儿童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依法依规使用处理。

对于监测摸排中发现的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对象,落实相应保障和帮扶关爱措施。

目前,全省各地正积极开展监测摸排工作,流动儿童监测摸排以流入地为主实施,留守儿童监测摸排以户籍地为主实施。9月底前完成数据采集,11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和比对核实,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