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扬州建设领域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全省领先
本文字数:885
前段时间,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建厅公布了“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全省共有156家建筑施工企业和44名个人被限制市场准入。由于扬州高度重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工作,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人员名单和全省通报批评人员名单中,扬州均没有人员进入榜单。
近年来,扬州高度重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工作,人社、工会、司法、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联手,强化根治农民工欠薪宣传,同时按照工作职能,做好农民工欠薪防范化解工作,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早在2022年,扬州就制定出台了《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先行用保证金垫付,同时对拖欠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让其暂停参加招投标,情节严重或累犯的直接逐出扬州建筑市场。
每年年关岁末,扬州都会开展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专项检查,对工资保证金缴纳、用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维权信息告示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合同约定清、计酬依据清、工资发放手续清、进出场时间清的“六清”目标。同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强调依法执行农民工工资制度的重要性,增强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检查中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约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市,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引以为戒,以端正的态度整改劳务用工管理方面的缺陷,若对告诫置若罔闻,建设主管部门将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扬州还着力构建农民工工资联调快处机制,建设、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形成联动合力,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各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介入处理,启动“法援+仲裁+调解”劳动者维权联动对接机制,形成“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模式,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监管部门、用人单位、司法机关和农民工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长效机制。
张孔生 王槐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