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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核心竞争力
江苏出台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0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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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江苏出台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0条举措。7月31日,江苏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举行“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江苏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一波介绍,近年来,江苏政法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持续提升。梁一波表示,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让法治成为江苏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好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省委政法委广泛征求各类企业、政法机关、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指导意见》,为全省政法机关持续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
据了解,《指导意见》共40条7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着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法服务、强化保障落实。
营商环境好不好,说到底要看经营主体获得感安全感足不足、发展信心强不强。政法机关肩负着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的重要职责,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过程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哪些具体举措?
对此,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徐大勇列举了一组翔实的数据,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打击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方面,围绕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合同诈骗、“AB贷”等领域犯罪开展集中打击33批次,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600余起;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方面,破获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580余起;破获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交易秩序的案件30余起、串通投标案件160余起;同时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行为,破获食药品案件1900起,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立新和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就此问题的回答同样清晰明确。
省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出台知识产权、房地产、破产等审理指南20余份,实施类案强制检索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稳预期、强信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商事纠纷商人解”,去年以来,通过商会商事调解化解商事纠纷2.6万件,标的额达56亿余元。
相较刑事诉讼而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涉及的经营主体数量更多,诉讼结果同样对经营主体的权益影响巨大。我省检察机关抓住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去年以来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案件3100余件,办理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结果诉讼监督以及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8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