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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难、手续费高、霸王条款多……
省消保委约谈12家文娱演出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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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嵋 通讯员 徐悦)“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成为文旅消费新潮流,同时,文娱演出市场领域也成为消费纠纷集中地、舆论热点高发地。近期,江苏省消保委持续挖掘文娱演出市场消费问题。7月15日,省消保委组织相关票务平台及主办方进行公开约谈,大麦、猫眼、摩天轮、北京国潮悦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幽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时代立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2家文娱演出经营主体应约参会。
会上,省消保委对本次调查中发现的演出服务市场存在的五大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是演出门票退票政策不合理问题,如,退票政策不一、消费者退票承担的违约金过高、退票梯次设置不合理。
二是门票一刀切式“不可退”暗含权利失衡陷阱,如,不少票务平台或主办方拒绝消费者的合法退票诉求、主办方与消费者双方在退票问题上权利义务不对等。
三是平台义务落实不完善问题,如,票务平台未显著标识经营者信息、服务协议等格式合同位置隐蔽难以查找等问题。
四是二级票务平台存在退票政策不一致以及商家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五是协议内部存在较多不公平格式条款,如,协议中对平台设置过宽免责条款和较低的责任上限、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约定管辖加重了消费者维权成本等。
省消保委认为,文娱演出市场存在的行业乱象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影响了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柱子票”一案的宣判是一种及时的提醒,经营者一旦触及红线,将立即被立案查处,这是行政监管执法的职责优势所在。
省消保委对文娱市场相关主体提出要求:文艺演出行业的各主体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演出质量及消费者观演体验的把控,充分考虑可能干扰观看体验的环节和因素,对视线遮挡、视觉干扰等作好预判,并提前告知,建议不销售遮挡严重的座位,对有一定遮挡的座位,可以通过特价票、阶梯式退改换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的购票选择;制定长效制度规范,完善相关服务链条,面对消费者维权时及时回应;规范票务秩序,主动优化退票规则,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建立演出市场退改票机制并明确梯次退票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