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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发放首批人才“购房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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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叶余华  陈永忠 记者 徐军霞)近日,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高层次优秀人才申请“购房券”发放的通知》,2015年10月以后到泰兴市自主创业或被该市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在该市企业就业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领。

据该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泰兴发放的首批人才购房券的面值分多种,从4万元至60万元不等。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决定发放标准;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发放购房券60万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发放购房券30万元;正高职称人员、地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发放购房券10万元;副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发放购房券8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发放购房券6万元。

据悉,不仅高层次人才能享受政策红利,来该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也可申领5万元的“购房券”、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领4万元的“购房券”。购房券实行常年发放,凡符合条件的人才,由人才所在单位根据引进人才情况,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放。今年,第一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第二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