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农民工工伤致残 律师施援讨得百万元

    本文字数:521

 本报讯  (记者 吴文龙  通讯员 虞宙 龙诚)日前,农民工罗某在亲人陪同下,坐着轮椅亲手将一面写着“义正言辞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济困扶危”的锦旗,送到江苏龙成律师事务所宗龙喜律师手中,以表示对宗龙喜律师成功代理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感谢。

罗某长期在建筑工地打零工,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但是偏偏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3月14日其在进行建筑工程脚手架拆除的过程中,他不慎从10米多高的防电架上跌落,造成下半身瘫痪、构成三级伤残。意外发生后,罗某的雇主蔺甲、工程承包人王乙、工程承包人常丙公司、工程发包人蠡丁公司相互推诿,逃避责任。一审判决赔偿金额严重不足,蠡丁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缺乏实际赔付能力,这个判决结果让原本就生活困难的罗某一家犹如雪上加霜。

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找到江苏龙成律师事务所,委托宗龙喜律师代理二审。接受委托后,宗龙喜律师通过充分的阅卷、大量的调查取证,明确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依照法律规定,确定了雇主蔺甲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王乙、承包人常丙公司以及发包人蠡丁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办案思路。最终,二审法院对宗龙喜律师的上诉意见予以采纳,依法改判赔偿金额达100余万元,并由发包人蠡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现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