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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明确今年二季度重点工作

稳妥做好去产能行业职工分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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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罗刚)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难奋进,多措并举,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下一步,将着力抓好重点任务推进和重要举措落实,努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积极作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制定实施我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职工安置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精准到企、具体到人的基础台账,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有效落实职业培训各项服务和政策,多渠道促进职工转岗就业创业,同时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宣传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精确落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和就业促进月活动,超前做好201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调查工作,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深入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分类推进大学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等群体创业。加强精准化就业援助,巩固“双零”家庭动态清零成果。更大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提升劳动者素质,优化人力资源供给。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参保登记工作。按照国家确定的“六个统一”的要求,推动出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大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登记办法,引导新型业态、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参保。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积极将农民工、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推进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持续稳定参保,帮助中断缴费困难人员续保。按照国家部署,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统筹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

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导培养力度,组织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和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工作。组织参加第14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做好在设立国外引智工作站洽谈工作,启动遴选拟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人才。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完善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关政策,加大对技工院校发展的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对企业职工就读技工院校弹性学制实施学费补助的办法》。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申报工作。

推进公务员管理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省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和经营业绩考核配套办法。进一步明确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中的相关政策。做好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2016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相关招录和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情况调研。

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调处力度。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预警预测和矛盾调处指导力度,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和裁减人员行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强化主动监察和日常巡查,着力规范企业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调解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联动平台建设,加大劳动关系突发事件处置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