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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余名“散工”被欠薪,召集人失踪

南京六合检察:“合力办案”巧调解,千里奔波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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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2年期间,赵某某召集当地50余名零散用工,从事电子零部件加工,工资结算时赵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尚有部分未给付。经过多次催要,赵某某给每位工人出具了欠条。到期后工人们却联系不上赵某某,只打听出赵某某可能因为涉刑事案件被抓捕。50余名农民工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起诉。

【履职情况】

依据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六合区法院立案庭在诉前调解阶段,发现涉案人数多、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难的情况下,将线索移送六合区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提供援助、支持起诉。

六合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六合区法院还没有正式立案,可能将以承揽合同纠纷为案由立案,而且因为即将立案的案由是承揽合同纠纷,所以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的条件。六合区检察院认为,该系列案中,农民工以加工电子零件为计件工资,更符合劳务合同纠纷的特征。经六合区检察院与六合区法院多次商议,最终引导六合区法院以劳务合同纠纷为案由予以立案。另,六合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予以受理。

案件受理后,六合区检察院进一步了解到51名农民工均为区外的零散用工、诉讼能力低,大部分农民工仅有一张欠条作为证据,而且被告赵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于陕西省某县看守所,距离六合上千公里。针对这一情形,六合区检察院第一时间联系区司法局,为51名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在与法律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51名农民工均表示愿意与赵某某调解。与陕西省某县看守所取得联系后,六合区检察院派员与六合法院法官、法援律师共同前往该处,与赵某某进行谈话,并促成其与51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某对其拖欠51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全部予以承认,并同意在2023年12月之前全部支付到位。

2023年3月20日,六合区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书,认为51名农民工属于特殊群体,系支持起诉对象,劳动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救济,是民事诉讼适格主体。本案有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定起诉受理条件。

2023年3月21日,六合区法院采纳六合区检察院支持起诉书,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

【检察官普法】

对于追讨新型工作模式产生的劳动报酬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采取帮助确立案由、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等实质性举措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提升农民工的诉讼能力。因法律意识不强、熟人介绍等原因,许多农民工没有与雇佣者签订劳务合同。当雇佣者出现资金链断裂、涉及刑事犯罪等特殊情况时,农民工维权更是难上加难。检察机关引导法院以劳务合同纠纷为案由立案,将案件纳入支持起诉范围,同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保障农民工以最小诉讼成本维护权益。

对异地跨省的被羁押的被告,检察机关可以联合法院共同开展异地调解工作,尽早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复杂的案件关系以尽可能简单的方式化解矛盾,为民办实事,彰显民事检察担当。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 孟祥凤 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