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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通过现场模拟劳动争议调解,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干部依法维权和调解协商的水平——

一场火药味十足的“金牌调解”争霸赛

本报记者 徐军霞 通讯员 王伟

    本文字数:1665

“公司就是这样对待老员工的?我现在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工伤赔偿共计10万元。”“你这是狮子大开口,绝对不可能。”“你们先不要激动,听我说……”9月18日,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劳动争议调解实践操作技能比武大赛上,一场火药味十足的针锋相对,揭开了劳动争议调解的神秘面纱。

据高港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史连美介绍,本次大赛由15个园区、镇(街道)各选派1名企业工会干部参赛,参赛选手经过三轮抽签,组建3人一组的参赛队伍,分别模拟企业、职工、工会主席的角色,就给定的劳动争议案例依次进行现场调解,旨在通过现场模拟调解,加强劳动法律宣传,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劳动争议调解技能,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职企命运共同体。

本场劳动争议案件设定主人公李某,2016年3月入职公司,从事打磨工作,公司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17年4月,公司才与李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劳动合同。2022年9月15日,李某在工作中被砸伤,医嘱其休息30天。后被认定为工伤,但评定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未达等级。在被认定为工伤的责任分析中,李某存在违规操作的责任,但公司也存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情形。李某于2022年10月底重返工作岗位,但公司将其调岗做打杂工,月薪从7800元降至3200元。对公司的调岗降薪行为,李某明确拒绝,后未再去公司提供正常劳动。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依据《员工手册》中“若员工不服从公司调岗安排,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单方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向公司工会提出调解申请。

率先登台的参赛选手是富彤化学有限公司的李莉、泰州华通消防装备厂有限公司的韩慧和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殷犇。“我2016年进入公司,工作一年都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受了工伤,公司对我调岗降薪,还解除了劳动合同,你们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扮演职工角色的李莉先声夺人。“那时候没签劳动合同你是知道的,说明你默认了,受伤是你违规操作的问题,根据《员工手册》你不服从公司调岗安排,我们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化身公司行政人员的殷犇寸步不让。定位工会主席角色的韩慧赶紧从中调和:“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历时近半小时,迎来握手言和。

贡献了本场比赛“一杯水温度”调解“名场面”的工会主席扮演者洪飞,一举拿下“金牌”,成为“最佳调解员”,同时被授予“区五一创新能手”称号。调解前,洪飞为职企双方当事人各倒一杯水的细节之举,赢来掌声雷动。台上演得精彩,台下看得过瘾。调解中,职企双方选手据理力争、互不相让、剑拔弩张,两位选手表现出的“针尖对麦芒”,生动地还原了劳动纠纷调解现场。而洪飞沉着应对,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向双方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寓情于理、寓理于法,在双方的角力间不断寻找平衡点,巧妙地化解了一个个分歧点。洪飞说:“调解,就是求大同,存小异,有效的调解是双贏甚至是多赢的,通过工会协调解决劳动争议是最佳途径!”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仲裁院院长吴莉萍表示,本起案件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包括: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付、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向工会申报程序违法、工伤赔偿等,身为调解员的选手们大多科学地提炼出了重点,也注重兼顾各方情绪,巧妙运用策略,较好地兼顾了职企双方的合法权益。她希望,企业工会干部继续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职能,让更多的劳动争议案件能够解决在企业这个源头,减少进入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渠道。

泰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赵国祥认为,协商调解是柔性化解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友好的特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既是工会围绕中心大局、认真履行基本职责、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也是打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推企业和谐发展“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抓手。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协商、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