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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社会组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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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唐凡 记者 赵叶舟)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部署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相关工作,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强化新闻宣传工作,拓展新闻宣传形式,展现江苏社会组织良好风貌。
《通知》指出,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社会组织任命或指定有关人员,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相关领域社会关注的政策制度、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加强活动宣传、解读重要政策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制度性安排。《通知》强调,要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及相关配套保障制度,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网络访谈、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做好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的正面宣传。
《通知》要求,全省5A等级社会组织应当于2024年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全省社会组织做好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