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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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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万森) 记者昨天从省食药监局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对4类食品336批次样品发布抽检结果通告。据悉,本次抽检主要是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以及薯类及膨化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包含苏宁易购焙尔倍味销售的山楂产品。

总体情况:水果及其制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4.4%;焙烤食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4%;粮食及粮食制品148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9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不合格情况如下:苏宁易购焙尔倍味销售的标称运城市闻喜甜甜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山楂饴苯甲酸检出值为1.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1.4倍;合肥清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姚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半梅(李制品)日落黄检出值为0.1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40%;梧州亿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贝黄皮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34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北京市石门莉莉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妈妈饼(红豆味)酸度检出值5.9 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18%。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包括网商苏宁易购在内的4家经营单位被要求立即下架相关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