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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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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计洪才)近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将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稳岗补贴政策执行期从2015年到2020年底。

稳岗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资金用途按文件规定执行。劳务派遣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但对于其派遣的人员需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补贴资金归属协议书后,方可申请对应于派遣人员缴费的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享受稳岗补贴,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于年度终了后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