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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专访

姜丽丽: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感受时代脉动

    本文字数:2366

苏佳伟摄

 

数据显示,2022年无锡市两级法院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下称劳争案件)5849件,其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下称无锡中院劳争庭)二审案件量为597件,同比上年增长55.47%。近日,本报记者专访无锡中院劳争庭庭长姜丽丽,就相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涌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进行了对话。

激发工会等部门的维权职能

受疫情影响,无锡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因裁员、降薪等举措造成的劳动合同纠纷激增。在姜丽丽的记忆中,疫情初期案件量变化不大,但到2022年第二季度数据即开始攀升。

涉疫或是诱因。法条指引暂未出台,就法院审判而言,当新类型案件缺乏明确处理意见时,审判一线需要先行先试。“法条并不是立法者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而是社会生活规则的提炼。”姜丽丽以外卖小哥、快递员为例说,该类型人员的身份到底是劳动者还是个体户?与单位是隶属关系还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承揽关系?如果想把案件办得妥当,就要深入了解行业的具体运作模式,有哪些规则,法官根据这些规则进行判断、适用法律。“通过到‘田间地头’了解社会生活实际写出来的判决书,应该是言之有理的判决书。”

据介绍,无锡市的劳争案件在诉前会有专人对接调解,特别是仲裁调解率较高。调解后约有50%进入仲裁,帮法院分流了很多案件。

姜丽丽称,表面数据看,无锡全市法院去年5849件的劳争案件量已经规模可观。实际上,这是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调解、裁决掉85%以后的数据。“哪个部门都架不住案件多,仲裁同样也面临案多人少的问题。”姜丽丽表示,这就更需要多元化解,全社会形成合力。

在这位庭长看来,劳争案件有很多其他便捷灵活的方式去处理,如激发工会等部门的维权职能。她认为,比较正规的企业都有工会。劳动者和企业不能忽略工会的巨大作用。此外,还有劳动监察等,通过行政执法查处一些问题,协调劳资关系,同样比较灵活便捷。

激活“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

当下,“调裁审一体化”机制在规模上得到了充分拓展。

不过,在前端的调解仍然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传统的“老娘舅”调解模式与当下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契合度正在接受考验。

不同的语境下,就连工资的概念都呈现出不断变化状态。调解员仅靠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如果对不断更新的法条和司法解释知之甚少,不仅影响案件走向,有时甚至调解效果会大打折扣,后期当事人仍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姜丽丽学的是商法。对于商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这位庭长称“审理劳争案件更烧脑”。或不难理解,商事案件多数情况下有律师参与,其难度在于如何界定法律关系及法律适用规则;而劳争案件的法律规则明晰,却难在精细事实的查明。后者,尤其体现在涉科技企业的劳争案件中。

科技为经济发展赋能。近年来,无锡市力推“太湖人才计划”。在办理科技型人才相关案件中,法官们时常发现高科技人才重叠着股东和劳动者双层身份,有些重要的科技人才除获取工资报酬外还有着数额巨大的补偿激励。补偿激励是劳动报酬还是分红?到底适用劳动法还是公司法?诸如此类,往往涉及劳动法、公司法的交叉。全省在推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要面对新型劳动力人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现实。

劳动力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法院审判质效提出了新的考量。2021年底,姜丽丽调至劳争庭后,将商法理念与劳动法理念相结合,提出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被江苏省“两办”列入涉区市自主改革事项清单,从审判流程、调裁审机制衔接、审判理念等方面进行探索,初步形成无锡实践经验。

说起这项创新,她介绍说,其一,强调市场导向,尊重人才发展规律;其二,对于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进行平衡保护;其三,多元共建法治保障体系。

姜丽丽期待能够充分发挥人社、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把纠纷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其认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只要跟企业发生纠纷,可能引发整个团队的出走而导致企业的关停,双方损伤巨大。

现实中,这一类型案件事实查明却很难。比如,开庭时,用人单位拿出一堆 “劳动者”画的设计图纸,让法官评判对错。

或许这又跟知识产权案件有殊路同归之感。而姜丽丽提供的办法是,无锡中院劳争庭借鉴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技术官调查制度,激活了民诉法中的“专家辅助人”。即:将技术专家集纳于审判技术支持库,涵盖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多种领域。

其目的在于解决技术事实的查明。

激励法官向社会传递思想和裁判规则

姜丽丽2003年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系,2006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同年8月进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5年至2018年期间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在职读博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这位法学博士常鼓励劳争庭法官拓展思维,多走出去,接触社会以及了解各行各业的运行规则,不能“闭门造车”“自说自话”,以免犯下常识性的低级错误。

无锡中院劳争庭十余人团队中,有员额法官4人助理法官1人。对于带好这支队伍,姜丽丽说,业务要精干,要有专业特长。既要会做群众工作,又要有审案经验。她常鼓励大家勤思考,特别是在疑难复杂案件探讨中,能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

她说,“案件‘会诊’后,从各个角度来完善论证,有助于法官审判思维能力的提升。”此外,她还时常激励大家都能动动笔,总结审判经验。姜丽丽个人在国家级刊物上录用论文、案例合计30多篇,撰写论文获得全国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撰写案例分别获得最高院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执笔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审判理论课题,2017年承办的一则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确立了裁判规则。同时,她亦是江苏省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入选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第三层次。

姜丽丽认为,一个好案子办出来了以后,不能让案件沉默,要提炼经验和做法,向社会传递法官的思想和裁判规则,放大判决的影响力。

据悉,去年无锡中院劳争庭与仲裁委共同梳理的涉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规则,又被最高院的司法研究案例专版刊登。

本报记者 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