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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举措为新能源之都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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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何薇 记者 吴文龙)近日,常州某光伏龙头企业与某新能源公司因上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在常州市中级法院主持下,当事人在2个月内迅速达成调解并履行完毕,未发生诉讼保全,也未影响双方正常生产经营,这起上亿标的额的重大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这是常州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实例之一。日前常州中级法院深度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发布《关于为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意见》,围绕助力新能源产业链打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创新暖企机制等方面推出12条举措,为全面提升新能源产业能级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意见》指出,要坚持“主动靠前”,服务保障涉新能源重大项目招引,必要时提前介入协调解决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建设工程、投融资等领域纠纷,助力国家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
《意见》明确,要大力推广“诉讼保”等务实创新举措,最大限度避免或降低滥用财产保全或连续小额诉讼保全对优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要认真研究应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助力降低新能源企业融资成本。并要求妥善审理碳汇、绿电等方面权益类产品交易纠纷,尽量促成合同履行,助力新能源企业加快裂变扩张,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