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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南京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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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万森 通讯员 朱学进 葛年强)记者11月7日获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近日公布了2019~2021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全国共有15个省(直辖市)的29个市(区)获评,南京成为江苏省首个且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食品安全领域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南京市创建工作启动于2015年,于2021年底完成考评验收。通过多年努力,南京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市本级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由每年2千万元提高到8千万元以上,食品抽检量从3批次/千人提高到10.24批次/千人,有效解决了小作坊、小摊贩、农村家宴、食用农产品监管等一批难题,食品安全工作连续六年在省对市考评中保持优秀等次。第三方调查显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从71.76%提高到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