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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为职工追回劳动经济权益十二亿元

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南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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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丹娜)10年来,江苏工会配备14万名劳动法律监督员,累计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27万多场次,为职工追回劳动经济权益12亿元。9月23日,省总工会在南通召开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近年来各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源头防范治理作用,积极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颁布施行10年来,全省工会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建立10万多家劳动法律监督组织,配备14万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健全制度机制,出台《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操作指南》《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评价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协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打造特色品牌,深入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季行”活动、企业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服务行动等一系列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升工作成效,累计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27万多场次,检查用人单位35万多家,督促补发职工工资超9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超3亿元。这10年,涌现出南通市总工会、崇川区总工会等40家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示范单位,省总工会连续7年发布江苏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白皮书,评选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20个,借助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带动了更多的地方和用人单位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发展,这项工作已成为我省工会法律维权服务品牌。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是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防范风险促进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有效手段;要依法科学监督,坚持竭诚服务职工和真诚服务企业,主动防范及时化解劳动用工风险,做大做强企业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服务行动特色品牌,汇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代表组织、主流媒体以及社会各方力量,打造“一体化”工会法律维权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全局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加强对基层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

省总工会将继续定期发布江苏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白皮书,有条件的市县工会也要探索建立本地区工作推进情况发布制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定期评比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能听到工会的声音、了解工会的主张、看到工会的作为,进一步扩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影响力。

张海涛指出,当前,随着新就业形态迅猛发展,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各级工会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把握经济关系、劳动关系、职工队伍的变化趋势,主动担当、迎难而上,找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坐标和定位,努力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南通市总工会、崇川区总工会、圆融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工会、盐城市总工会、新吴区总工会和连云区总工会,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交流了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经验做法。

22日下午,各设区市总工会分管主席、法律工作部部长,县市区总工会分管主席,省有关产业工会负责人等,现场观摩了崇川区总工会劳动用工法律体检中心、崇川区文峰街道工会-法院和谐劳资支云法律服务站、南通汇通人才网(伯乐人力资源)行业劳动用工监督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