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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上调4%各地多措并举保障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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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7月,多省份密集发布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亮出方案。4月以来推出的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是否会影响相关人员养老金待遇?未来几年进入退休高峰期,如何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总体涨4%将惠及超过1.3亿退休人员

今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新华视点”记者发现,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发布了具体方案。各地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要求调增的养老金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不同省份的调整金额从20元至60元不等。以广东为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8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以江西为例,如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对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5元,超过15年的按每满一年增加1.1元调整;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则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23%增加。

政策适当倾斜,则体现对高龄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重点关怀。比如,黑龙江对年满70至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根据地区类别分别额外增加5元、10元和15元。

“提高养老金这一民生保障重要举措,将惠及超过1.3亿多退休人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说。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不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今年我国对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其他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实行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缴费政策。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减少了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入,是否会影响2022年上调养老金政策的落地?

“缓缴社保费政策是经过认真细致测算的,基金可以承受,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说,特别是加大对基金困难省份资金支持力度,上半年已完成1200多亿元的资金缴拨工作,有效均衡了省际间的基金负担。

从账目看,根据人社部数据,3月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了12.6万亿元,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整体上收大于支,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

同时,中央财政补助力度持续加大,专项用于确保基本养老待遇发放。据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郭阳此前介绍,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的规模已经达到了约9000亿元,今后还会进一步增加。

深化改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可持续

未来几年,随着上世纪60年代生育高峰出生人口陆续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将有所增加。部分年轻人对养老金上涨的可持续性,以及未来自身养老保险待遇能否保障有所担忧。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郑功成说,我国已经建立实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总的原则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

同时我国持续深化改革、优化制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

截至2021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4.8亿人,比上年末增加2453万人。“我国正在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允许2亿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的空间较大。”郑功成表示。

提高统筹层次也在加快推进。2022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多数省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资金在全国范围内互济余缺,有利于发挥基金的规模效应,增强支撑能力。这就在制度上解决了基金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困难地区的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推动养老金制度更可持续。”亓涛说。

作为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也于今年4月推出。人社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确定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城市。

“养老保险基金是老百姓托付给国家管理的‘养命钱’。我们将多措并举,管好用好养老保险基金、让亿万老人老有所养。”亓涛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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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明确四家银行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对外发布通知,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试点阶段,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业务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据介绍,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

通知要求试点银行做好产品设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消费者保护等工作,保障特定养老储蓄业务稳健运行。

银保监会表示,将密切跟踪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安全稳健开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适时研究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商业银行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