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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信箱

    本文字数:1530

【编辑小启】

“法援律师信箱”是本栏目联合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开设的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服务平台。为广大读者朋友们提供涉及劳动人事争议领域专业的法律问题解答,同时进行法治宣传,解析有关法律规定,提高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懂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相关法律诉求和投稿事宜可联系电子邮箱164274389@qq.com。

(一)

司机张师傅问:我于2020年1月1日入职,与单位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无故辞退了我。请问:我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是否可以随时提起?有无时间要求?

法援律师解答:相关法律对提起仲裁的时效是有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应在收到辞退通知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会承担仲裁请求无法得到支持的风险。

(二)

厨师王师傅问:我入职一家酒店有一年两个月时间,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没签订劳动合同就上班,最近我委婉地提出与酒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到现在不给我明确表态,请问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主张一年两个月时长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赔偿,能否得到支持?

法援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法律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规定为单位一方主动提起,但是按照最新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可以看出,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赔偿,最长可主张的时间点为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止,也就是11个月时间。

(三)

快递员小王问:单位没有为我缴纳工伤保险,我工作时间在送快递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请问工伤待遇损失应当由哪一方赔偿?

法援律师解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损害被认定为工伤后,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工伤保险的,应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承担你的相关费用。

(四)

保洁员刘女士问:因为单位拖欠我工资未发,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通知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我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对于我的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请问该如何证明我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援律师解答:首先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有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但是现实中存在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因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 李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