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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大首次在社区(村)设立“社建观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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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管驰辉 肖日东 记者 陶睿)社区(村)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基层社情民情的“晴雨表”。日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社区(村)观察点工作运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形式将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通过面对面的持续跟踪观察,零距离掌握社区(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民生法规执行实效。这在人大系统尚属首次。

关于观察点的设立,《办法》第3条规定,观察点应当具有代表性,覆盖全市各区,兼顾城乡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和发展水平,确保全面反映全市城乡基层社会的真实情况。观察点原则上每个区设立1至2个,主要在“两委”中有市、区人大代表任职的社区(村)中遴选。观察点一般每五年集中调整一次,时间与市、区人大代表任期一致。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首批名单中,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小桃园社区、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新犁社区等19个不同类型的社区(村)被确定为首批社会建设社区(村)观察点。

《办法》共9条,既规定了观察员队伍的组成结构,又规定了观察工作的基本任务,还提出了观察的具体方式。《办法》第4条规定,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观察员队伍,观察员一般由市、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组代表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咨询专家库专家等组成。观察员将采取实地考察、跟班体验、专题调研、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到社区(村)工作和活动之中,熟悉相关事务,听取意见建议。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设立观察点的主要任务,即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人大社会建设领域工作重点,跟踪观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在社区(村)的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社会建设领域议题涉及事项的现实情况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相关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征集基层对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汇集社情民意,为不断增强履职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质量奠定坚实基础。